新東霞小學等5個項目土壤污染補充調查擬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新東霞小學等5個項目土壤污染補充調查
2.比選人名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
4.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60天內完成土壤污染狀況初步調查報告編制,并完成評審。
5.質量要求:通過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組織的專家審查會,可供比選人上報備案使用
二、比選服務內容
新東霞小學等5個項目土壤污染補充調查
三、服務費用
1. 本項目最高限價為150000(含稅)。
2. 服務費收費標準:
序號 |
子項目名稱 |
項目規模 |
調查費用 |
1 |
新東霞小學 |
用地30畝,擴建21個教學班,新增學位945個,建筑面積1.4668萬平方米。 |
30000元 |
2 |
貴溪洋小學 |
用地60畝,設置48個教學班,新增學位2160個,建筑面積3.34萬平方米。 |
30000元 |
3 |
陳景潤實驗小學富興校區 |
用地40畝,設置48個教學班,新增學位2160個,建筑面積3.0644萬平方米。 |
30000元 |
4 |
富興中學(三明一中陳景潤初中部) |
用地40.7畝,建筑面積3.0006萬平方米,設置36個教學班,新增學位1800個。 |
30000元 |
5 |
貴溪洋中學 |
用地60畝,建筑面積3.0264萬平方米,設置36個教學班,可新增學位1800個。 |
30000元 |
6 |
費用合計(含稅) |
150000元 |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應具備有效的檢驗檢測資質認定CMA證書。
3.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環評工程師中級或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且為比選申請人的本企業在崗人員。
4.比選申請人及其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 1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4年08月12日16:0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顏先生;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顏先生;聯系電話:15759076712;
5.監督部門: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紀檢監察室)。
6.公告媒介:在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m.mt898.cc/)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格式見附件 2 )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節。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低于合同約定的稅率(稅率為6%)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且比選人支付給中選人的結算金額根據減少的增值稅金額相應扣減,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2.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3.本項目比選代理服務費按人民幣2000元計取,由中選人在領取中選通知書前以轉賬或匯款方式向比選代理機構一次性繳納。
比選人: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8月08日
附件 1 :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附件 2 :報價函格式